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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虽然是我赋予他的特性,不过我没见过有谁生吞钻石。正好,我的母亲热爱收集珠宝,我父亲与她相恋的那个年代,珠宝作为嫁妆,对女孩的人生尤为重要。

    得意在首饰盘里挑挑拣拣,终选出一枚色泽明亮的钻戒,沉甸甸地放在手心。

    “真的可以吗?”他盯着上面价值不菲的宝石,满眼欢喜,但又一本正经对我承诺:“我会去工作,赚了钱就买新的还你,我毕业的大学在我那儿还算不错,不知道你这边....”

    “你吃就是了。”

    我不曾邀请过别人吃钻石,也摩拳擦掌,倍感新奇。

    “那我真吃了?”

    “吃。”

    得意摊开手掌,像拿起一枚荔枝、提一颗樱桃到嘴边,齿后嫩红舌苔微微隆起,贴上钻石的锋利边角,灵活一卷,宝石光芒当即消失了。

    他动着腮帮子,如嚼花生粒,我才听见石头遭嚼碎的模糊声响,得意脖子一梗,喉结往下微抑,后朝上猛攀,回归原位,宣告进食结束。钻石就这样滚进他肚里去了。

    得意从口中取出戒环,其上已空空如也,他非常满足地赞叹:“真甜,这戒指得花不少钱吧?”

    这就没了?我不可置信,递给他另一枚:“再吃一个。”

    “啊不用!我饭量很小,吃一颗能顶大半个月....”

    而那枚戒指已被我塞进他嘴里,收手时,雪白门牙轻刮了下我的指骨。

    “吃慢点。”我提醒,想到这牙齿几下嚼碎了世上最坚硬的石头,手指上着它碰过的地方森森发冷。

    “等等,你先别动。”我又拦住他。

    我太好奇人的口腔怎么会如此强壮,干脆上手按住他两边脸颊,摩挲着他内敛的颊骨与光滑脸蛋。长久以来,仅有键盘可供我倾吐心事,故而抓着他的指腹该有些粗糙,但指下肌肤却柔软、弹润,总之触感十分好。

    从我的掌心处,传来他头颅伴随着呼吸的轻微振动。

    “这是要干嘛.....”

    我扣紧十指,得意的脸骨偏小,竟然可将其完全拢住,“你吃吧,但一定要慢点。”

    得意听话地动起牙齿,腮帮子又开始发力。

    我凑到他脸前:“可以张嘴吗?”

    他不明就里,我补充道:“张嘴吃,我就看看,看看总没事吧?”

    况且还吃的是我爸送给我妈的求婚戒指,我妈从前告诉我这枚是求婚戒指,过段时间,又跟我说那枚才是求婚戒指,最后,我爸再送她一枚新的,她便说新的是婚戒。我心里清楚她从没拥有过那些意义深远、耗尽求婚者半年积蓄的钻戒,我爸半年的积蓄都可买座公司了,他送我妈戒指只是想讨情人欢心,让情人别因他缺失的陪伴生气。

    得意便微张口型,我着急扳开,按住他上唇往里查看,牙齿光洁整齐,其后粉碎的钻石像星光的银屑;像女生抖动化妆刷时落下的闪粉,细细碎碎散在他齿间,滚在他粉嫩的舌苔上,干净又纯粹,折射着光,散发着光,我弯曲手指,小心地从他口中取出指环——被牙齿咬变了形,尽是粘稠口水。

    “好脏....”他因感到羞耻而脸红。

    “没事,你要咽了?”

    得意想点头,碍于我的桎梏,他只能冲我眨眨眼。

    我马上转移阵地,掐他脖颈,我太兴奋了,忘乎所以,看见他皱眉才松手。

    “啊,抱歉,没呛着吧?”

    得意摇摇头:“那个...我能把嘴巴闭上了吗?”

    当然可以,我说,等发现自己的指节正无意识轻抚他颚下软肉,立刻停止了动作。

    我想,钻石碎屑应该是及其缓慢地通过狭窄咽喉,涌入食管,我顺着这条路径拂过他紧绷的喉结,紧跟吞咽过程一路向下,直到目光在衣领上方戛然而止。

    衣领深处,是他的锁骨和胸膛,白皙皮肤上的印痕难以被忽视,我并不确定——或许是我不愿承认那是我造成的。

    可当时我的思绪并不在那里,而深深被眼前的进食过程所吸引,钻石的锋利边角,竟然能被他柔软脆弱的食道收容,进入到他温暖的胃里分解与消化。

    在他完成吞咽,而没有露出任何痛苦神色的瞬间,我疯狂幻想他被解剖的画面,冰冷手术刀划过肌肤,切开他平瘦的小腹,他还活着,因为实验需要保证生命体体内器官正常运作,但他不感到疼痛,我的拇指按在他跳动的胃上、赤裸潮湿的骨骼上,研究这副身体究竟通过怎样的方式,才将碳元素转化为维持人体的营养成分。

    我放开得意,问他:“怎么样?好吃还是难吃?”

    “也不错,酸甜的....”他回答得拘谨,不适应我这样贸然地接近。

    我仅仅在想:原来宝石也有味道啊,他还得尝尝别的,告诉我一切矿物的味道如何。

    我从他身前走开,放下首饰盘——我母亲珠宝收集癖的冰山一角——他才抬起脑袋,像头顶上乌云飘走的向日葵。他问:“我能休息会儿吗?有点儿.....太撑了。”

    我说等会儿,二楼副卧很久没人住,床单得换。“你没鼻炎吧?里面挺灰的。”

    尽管他昨晚就睡在那儿。

    “不用不用,我在沙发上靠着就行。”

    他揉着肚子躺下,表情像小孩贪吃了太多蛋糕,后又赶上妈妈做好晚饭,小孩不能不吃,不敢不吃,入夜了便胃胀气,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皱着脸叫母亲去药店买替他买消食片。

    我曾一整天油盐不进,只抽烟,喝酒,无端流泪,或吃坏掉的饭菜,腹痛难忍的时候,艾伦会蜷在我身旁,它热乎乎的小身子挨着我腹部,人狗躺一块儿,不适感渐渐就消失了。

    现在艾伦陪得意缩在沙发里,我铺好床下楼来,艾伦直起身子看看我,又看看他,将两条前腿收回去。得意神情可怜,它看得意像在看生病的人类小孩。

    艾伦是个大姑娘了,它也曾把我当小孩吗?

    “好点了没?”

    得意接下水杯,感激地说谢谢,可瞥见我握在另只手里的东西,眉头倏地打结到一块儿,我后来明白,要得意流露出这样厌恶、不屑,甚至怨恨的神情有多困难,他朝我大叫:“我不吃这个!”

    “啊,没关系,等你饿了再...”

    “翡翠不能吃,”他强调,连碰一下或多看一眼也不情愿,“我绝对不会吃这玩意儿的。”

    我不懂,他为何表现得好像我会强迫他,但我很快想起了在文中描述这种宝石是如何被描述的——【翡翠是先祖龙的精液。】

    如此看来,龙真是放纵至极的生物,才留下数量这样多的宝藏。

    得意在我的沉默中回神,猛然意识到他自己拔高的音量有多突兀,脸红到脖子根,他皮肤很白,且不善于掩饰情绪,无论对与不对,得意似乎在不知所措时首先只干一件事——“对不起...我太冲动了...”

    我知道揪着他的窘迫不放无济于事,索性继续话题:“只有钻石能吃?”

    “不不,像琥珀和玛瑙那些,玉啊、猫眼石啊...只要不是翡翠,我都喜欢吃。”

    看来翡翠仅属于心理忌讳。

    “但是我最喜欢吃钻石,吃钻石就跟你们人吃甜点一样,当然珍珠也不错,珍珠是海产品,我们龙.....”

    他终于踩上我设的陷阱,捕兽夹“咔嚓”一声,把他宽泛不羁的思维限制在原地。

    “龙?”

    他慌张坐直,艾伦也惊醒,在他腿上转了一圈,又事不关己,蜷成一小团打瞌睡的毛球。

    “我能说那只是个口误吗?其实我....”

    他对上我的视线,吓得缩回目光。

    “老实交代。”

    赶在我又想抽烟之前。

    得意垂头丧气:“......你应该也发现了,我不是普通人.....”

    “你是人吗?”

    显然我的直白使他害怕,可三言两语,话题已偏离到不知哪颗星球上去了,若不直白,我俩会漫无目的地谈天到明年。

    我明明过着极度空虚乏味的生活,白日无所事事,夜晚受无尽悔意煎熬,可我却希望这颗热烈燃烧的小行星尽快离开我的自转轨道。

    得意问我:你怕不怕蛇?

    我表示否定,之后,他便朝我展示了一些与之有关的东西。

    “.....可以摸一下吗?”

    “可以是可以,但你保证动作会很轻?”

    鳞片并不大,排列得相当工整。远看时只觉得从他脸颊到耳根底下有层皎白月光,等我靠近,才看清鳞片像颗颗宝石镶嵌在他肌肤上——半小时前我指腹之下平滑柔软的肌肤,现在呈现出蛇甲的光泽,好似精细打磨过的白银,光线一照耀上去,表面反射出层次不同的彩纹,细想贝壳的内侧在晒干后,也是这样的状态。

    正如我所料,覆在他颚骨上的绝非简单甲片,我试着触摸,每一片都坚硬异常,但居然不沉重,观察微翘起来的那部分,发现其边缘也不可谓不锋利,在我想抬起鳞片观察其下肌肤时,得意突然移开身体,退到我两米开外的位置去。

    “不能拔鳞,很痛的!”

    我解释道我只是看看,他固执地晃脑袋:“你骗我,我不会再让你看鳞了。”

    得意脖颈上重新出现人类所有的细腻肌肤。

    我轻嗅指尖,那些鳞片没任何气味残留,毕竟龙体内不存在汗腺。这是我自己亲手塑造的种族,却使我有点可惜地错觉刚才看见的璀璨鳞甲只是一场幻梦。

    被莫名留在沙发上的艾伦和我一样沮丧,它跳到得意身边,举着爪子扒拉他裤筒。

    “出游的时间到了,”我看了眼手表,“你要不要一起?”

    得意接过我准备的外套,艾伦紧随其后,跟着得意寸步不离,像是陪伴已很熟悉的主人那样,雪纳瑞乖巧坐在凳子腿边,等候他换鞋。

    “你的狗狗好热情,是不是它知道我是龙?”得意惊讶问,估计他眼中这不过一只崇敬强者的小动物。

    我无从做答,我又不是狗,也并非龙,艾伦被我抱着套项圈,却朝得意吐着舌头哈气。

    得意蹲下来揉它的脑袋,它开心地不停哼唧。

    “它脾气真好。”他称赞。

    艾伦的脾气并不好,它是只防御心很重的小型犬,又怕生,偏执地用叫声来掩盖体格的渺小。当有人来我家做客,我得费尽心思说服他们:这只雪纳瑞真的不会咬人。

    但艾伦是温格捡回来的,它与同伴们出生后惨遭抛弃,被主人放置在我陪温格下班回家的路上,纸盒里并排躺着四只狗崽,仅艾伦的肚子还有热气。

    温格说我俩养不起小孩,养只小狗总可以吧。我同意,想它这样小,也不会使出租屋更挤。

    尽管它并没有在出租屋里居住太长时间。

    得意拉开门,艾伦一反常态,不像往常那样一头冲出门厅,站在铁栅栏前不耐烦地狂吠,它只小心翼翼地迈出几步,停在台阶前,回头看了看得意,得意走一步,它就欢喜地跑回得意脚边。此后的它都是这样,停停顿顿,不断回首。

    走呀,得意催它。艾伦是不是想要抱着才走?他问我,他已得知它的名字,而当听到他叫它的名字,艾伦又摇尾又回应,狗不会对陌生人这样亲近。

    我说我也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