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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火麒麟的仇家

    火麒麟拉车,高调吗?

    高调就对了。

    江帆要的就是高调,如果不是为了保持逼格,他甚至想在车厢上插旗拉横幅,高调宣传还珠楼的存在。

    行走江湖,名声要响亮,虽然江帆才来几日,就推翻了搜神宫,干掉了长生不死神。

    可这些战绩外人并不知晓。

    长生不死神在两百年前一人力压五十大派,凶名赫赫,可两百年过去,早就物是人非,年轻一代,根本无人知晓。

    火麒麟则不同,每次岷江涨潮,火麒麟都会出来,为祸一方,凶名在外。

    让其亮相,无疑是一种不错的宣传手段。

    虽然不可避免会引来一些麻烦,但江帆自认可以应付,一切尽在掌控。

    实力就是他自信的本钱。

    正如江帆所料,火麒麟在道路上奔跑,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武朝、天下会、无双城、中华阁、天门等势力都在不久后收到消息,并开始暗中调查。

    尤其是天下会和无双城,这些人谁不知道火麒麟的强悍。

    即便是雄霸,也没有把握可以打败火麒麟,更别说是收服。

    一路走马观花,每行至一处,必然引来瞩目。

    “楼主,我们是不是过于高调了?”

    神母小青早就看尽了人世繁华,神色少有波动,并不在乎外人的目光,但她记得楼主说过,还珠楼是杀手组织。

    杀手这职业,如此高调,无异于在自寻死路,所以她才会有些担心。

    “我们还珠楼行事,就是这样!”

    江帆语气平淡,可神母小青却觉得很是嚣张霸气又欠揍。

    要不是打不过,小青都想梆梆给自家楼主两拳。

    “楼主喝茶。”

    雪缘乖巧地给江帆倒了一杯茶,火麒麟飞速奔驰,可是车厢中却十分平稳,没有一丝晃动。

    “还是雪缘乖。”

    对于贴心乖巧的雪缘,江帆很是满意,可以说雪缘除了过于善良,几乎没有缺点。

    “多谢楼主夸奖。”

    雪缘显得比较开心。

    她很小的时候,就被长生不死神收养,被对方当成女儿白素贞的替代品,十几年间,见面的次数不超过二十次。

    对于长生不死神,雪缘并没有什么感情,更多是一种敬畏。

    大部分时间,雪缘都生活中西湖地下,与世隔绝,因此本性纯真,但毕竟是豆蔻年华的人少女,对于外界的花花世界,还是很好奇的。

    现在不用背负守护神州苍生的使命,无事一身轻,逐渐恢复活泼好动的个性。

    哪怕偶尔雪缘捉弄江帆一下,江帆也不会责怪。

    这本就是少女该有的样子。

    原剧情中的雪缘很命苦,百事轮回,千载悲哀,情根太深,缘分太浅,相爱太短,遗憾太长!

    而步惊云,太善忘。

    在江帆看来,步惊云配不上雪缘的爱,让他跟孔慈成双成对就好。

    起码不用跟剑晨一起当爹!

    车轮滚滚,很快火麒麟就翻山越岭,抵达乐山地界,车厢中的江帆正翻看着从搜神宫收刮到的《无字天书》。

    据说这是一本可以知晓未来的奇书,但江帆看了几遍,却并未看到自己的未来。

    因此心中起疑。

    【是因为我并非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并无作用?还是这是假货?】

    事实上,《无字天书》是真的。

    但替身本就不存于世,是副本系统造就,所以无论是小千世界,还是大千世界,无人可观江帆来历,天机无法显示,命运不能限制。

    而且凡是与江帆产生交集的人,都会脱离原本的命运轨迹。

    正因如此,哪怕长生不死神掌控《无字天书》,也不知道自己会死在江帆的手中。

    收起《无字天书》,江帆只是好奇,并不是真的想看自己的未来。

    看不到既定的命运,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代表着无限的可能。

    否则向雄霸一样,知道自己会死在风云手中,心生忌惮,昏招频频出,好好的一手牌,被他自己打烂,导致众叛亲离。

    此时,进入乐山地界的火麒麟,算是回到故乡,不过這裡的人看到火麒麟,都吓得東躲西藏,等火麒麟跑远,才敢露头谈论。

    “是火麒麟,难道又要涨洪水了?”

    “不知道啊!”

    “火麒麟怎么会拉车,车厢里是何方神圣?”

    “保险起见,还是往山上跑吧。”

    ......

    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

    这是乐山一代由来已久的谚语,每次大洪水时,火麒麟都出現。m.

    反过来就是,火麒麟出现,必然有大洪水,两者几乎绑定在了一起。

    乐山大佛脚下江水暴涨,淹没到膝盖的大洪水,数十年难得一遇,上一次就在十年前,很多中年人和老人都记忆犹新。

    所以反应才比较激烈。

    “麟儿,你似乎在这里不受欢迎呀!”

    雪缘好奇道。

    几日的相处,雪缘和心性宛如孩童的火麒麟已经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相处得十分融洽。

    火麒麟四蹄飞奔,气息却十分平稳,嘀咕道:“这又不能怪我,当初我被魔气侵蚀,加上水淹了凌云窟,我才被迫跑出来,我本来也不想伤人的,是他们先动的手。”

    “嗯,都过去了,我相信麟儿你是好麒麟。”

    雪缘用哄小孩儿的语气说道。

    火麒麟还就吃这一套,不过跑了没多远,火麒麟就感受到了一股独特的气息,停在一处山坡前,望着下方的小镇。

    “楼主,我感觉那里有一股熟悉的气息,好像是我一个仇家,我能去报仇吗?”

    听到火麒麟的话,江帆掀起车帘,看向下方的小镇,想了想。

    跟火麒麟有仇,还或者的,好像就只有一个于岳。

    于岳本来以铸剑为生,生活快乐安定,可多年前的一个晚上,火麒麟的出现,打破了这份安定。

    于岳为人勇武,加上以铸剑为生,因此对火焰的耐力较强,拿起一把剑就跟火麒麟硬刚。

    并在交战中发现了火麒麟身上有一道疤痕,于是一剑朝着那道疤痕刺去,火麒麟被刺伤逃窜,于岳则被火麒麟的血喷洒到左臂上,拥有了麒麟臂。

    麒麟臂中同样蕴含麒麟血的力量,接近一段距离,火麒麟就能够感觉到。

    与此同时,小镇中的于岳的麒麟臂也产生了微妙反应,散发出炽热的高温,让正在晾晒草药的于岳痛不欲生。王子凝渊的诸天替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