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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闯大祸了

    幼妹李清韵正值花蕾待放,身体属于拔节长个期,需要大量的营养滋润。

    因此,对于食物有种痴迷的癖性。

    对什么新鲜花样的小吃都有一种新鲜感,和大多同龄孩子一样,见物要物。

    李绩想到前世那些花季女孩,蛙鱼米线、麻辣烫、酱饼、酱拌面、过桥米线等等小吃,常常是她们的最爱。

    很多父母还担心,孩子一到吃饭不想吃饭,见到特色的小吃就能吃一肚子,也就是这个因素而为。

    李绩也留恋前世的韭菜盒子、大盆菜、秤盘菜等小吃,必定色香味俱全,对于少男少女极具诱惑力。

    宋州的街区,也有各类小吃。可是,当幼妹提出要求时,其实,李清音身上真的没有一文钱。

    一文钱憋死牛。

    何况清音是个要面子的女孩。她此时只能按住妹妹的小手,“听话,不要乱买东西,姜糖吃多了,牙齿会烂的。”

    “不不?我就要——”撒娇一样的稚嫩声音,刺激着李清音脆弱的神经。

    看着李清韵执拗的模样,李清音一阵窘迫。

    “等着,哥哥现在就去买。”李绩拿着冰糖葫芦,向街边的姜糖作坊走去。

    “二哥真好。”幺妹吃了一口糖葫芦,小嘴发出哧溜哧溜的响声,她看了身旁姐姐一眼。

    李清音拉着清韵的一只小手,看着李绩的背影,嘴角微微一动。

    姜糖算是宋州一绝,这家小作坊店铺不大,里外站满了顾客,李绩只好站在外面排队等候。

    很快,李绩买了三份姜糖,用牛皮纸袋装好,当他返回时,看到七八个黑衣扈从围住李清音,也不伸手,就是打转嬉闹。

    十四岁的花季少女面色发黄,宛如受惊的小鹿,瑟瑟抖着单薄的身躯。

    她何时遇到这样的阵势,不停地在圈子里躲闪。

    她一边护住自己,一边寻机向外冲,几次都被扈从逼回来。

    “哦哦哦——”扈从发出一阵阵调笑。

    边上,一位锦衣少年骑在一匹枣红马的背上,看猴般看着眼前的一幕。

    李清韵看到姐姐受人欺凌,心底一阵懊恼,她迈开一双小腿,跑到锦衣公子马前,身板向后一仰,脚尖一抬,张口吐出最后一颗枣仁,“哇哇”大哭。

    哭声凄惨。

    “你找的——”

    马上的锦衣公子眼睛里掠过一丝残忍,猛地举起手里的马鞭,双腿一夹马肚,那马“嘶”的一声高抬前蹄,“噗嗤”向李清韵践踏下去。

    李清音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嚎。

    李绩心里头窝着一股邪火,说时迟、那时快,他顺手从衣兜里掏出一把铜钱,“哗啦”一声撒了出去。

    几十枚硬币呼啸着飞向锦衣公子,锦衣公子顿时呆住了,一点反应都没有,人吓傻了。

    他浑身僵硬,不知道如何应对。

    不如身边的扈从反应灵敏,正在这时,一位扈从纵身跃起,双手向前扑去,一把将锦衣公子推下马背。

    除了部分铜钱飞空,其余的铜钱纷纷嵌入马匹。

    空气瞬间炸开。

    马匹飞出道道残红,激射的鲜血溅了李清韵一脸。

    与此同时,李绩到了。

    他以凌厉的速度和排山倒海的气势向马匹撞去。

    那马乃是突厥的特种马,是世间绝有的汗血宝马。能日行千里,整个大隋朝,只有杨广骑得那一匹是汗血宝马。

    眼前的马,价值连城。

    马匹被一阵气浪冲击,“咣当——噗——”

    高头大马被撞飞几十米远,血肉模糊,马蹄胡乱的踢踏几下,便没有了动静。

    李清韵一下子扑到李绩的怀里,小嘴已经青紫,憋了半天才“哇”的一声哭出来。

    “幼妹,别怕,别怕,二哥在这,你就别怕。”

    包围李清音的扈从不再为难她,哗啦一声奔向锦衣公子哥。

    李绩把幼妹交给面色发白的李清音,交代道:“快带她到睢阳县衙去。敲鼓,面见县令皮日仁,让他安排捕快飞速前来。”

    李清音抱起李清韵飞快地逃跑。

    睢阳县令皮日仁与李绩交好,此时只有先躲进县衙,才能避免伤害。

    “你敢杀我的马,”锦衣公子哥从惊慌失措中恢复镇静,他一挥手,七八个扈从围住李绩。

    李绩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凶神般的扈从,一个个目中无人般骄纵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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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匹马此时静静地躺在路牙石的一边,浑身爬满了苍蝇、蚂蚁和蚯蚓。

    这是突厥顶级的汗血宝马,一匹马可以购买东都洛阳一栋豪华里坊。

    且,当时李渊派刘文静从突厥买马,也只是买了中等以上的普通马匹。汗血宝马连问一声价格,就没敢打听。

    因为太贵,当时的唐政府财力是无法购置一匹汗血宝马的。

    多年后,唐政府的马匹也是处于断档状态,组建轻骑兵,“卡脖子”的事情,就是缺马。

    这么名贵的宝马没有一定身份和家世,是不能骑的。

    在军中没人能得到它,不是说身份不够高,就是从三品以上武将,你也不一定有能力。

    还有一个重要的支撑点,那就是财力。

    有位置,又有钱,才能骑上进口的顶级马匹。

    就像前世的顶级二代,能开得起法拉第、玛拉莎蒂、兰博基尼等世界级名车的,绝对是官二代,在这个时代官二代厉害,富二代不值钱。

    锦衣公子身穿绯色长袍,腰上系一条金框宝钏白玉带,左手拿着一把镶嵌七彩混天珠的长剑,玉带的两边挂着水晶、琥珀、金石挂件……从这些装扮的细节来看,这绝对是官二代。

    顶级的官二代。

    李绩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和背景,心里暗暗想到,乱世靠拳头,治世只能靠背景。

    “在下李清扬,前朝都尉李一刀的侄子,方才两位是我妹子,不知道哪点得罪了公子。”李绩拱手,忍着脾气,好言好语。

    “为了救妹妹,误杀了公子的爱驹,在下一定赔偿。”

    李绩心里清楚地很,这场冲突的缘由,他扳着指头都能猜得出来,无外乎这位官少觊觎李清音的美貌,想骚扰一番,甚至想掠走。

    李绩多少接触过一些公子哥,飞扬跋扈的,欺男霸女常有的事。柴绍就能当面掌掴余生,余生只要反抗,恐怕连命就会丢掉。

    今天这事,如果李绩当时不在现场,锦衣公子把李清音抢走,李家也只能干瞪眼。

    平民如何与官斗,还是位置很高的官阶。

    想靠自己的手段解决问题也可以,无外乎一顿砍杀了事。然而,在小李庄的李氏家族就会被夷三族。

    前些时候,李渊开始整顿社会秩序,重修律法,重在维护社会稳定。

    打打杀杀的,就要吃官司。

    他想,制服官二代,就要靠官二代。这叫“以人制人”。

    李绩考虑到李渊也给自己封爵,现在的身份也是个王公大臣。

    不过,宋州的水很深,长安远隔千里之外,等到朝廷弄清楚是由,自己说不定要吃亏,就连二叔一家也会被连坐。

    公子哥听完,先是一愣,问道:“李一刀?就是从辽东战场上退役,如今离家出走的那个。”

    “正是!”李绩终于松了一口气。

    公子哥脸色猛然一沉,厉声呵斥:“给我拿下,断了他的手脚筋。”明月坛主的大唐:我穿越唐朝当相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