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杀狗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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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朗乾坤,竟然如此残忍,满清十大酷刑也不过尔耳,男子汉大丈夫,不报杀狗之仇,怎堪为人。 “旺财,等着我的好消息”。王不死心中暗暗笃定。对于惨死之狗,王不死许下了一个男人的承诺。 雨越下越大,如雾如烟,无声的浇洒在地面,土堆,柳枝枯树上,淋湿了地面,淋湿了树叶,也淋湿了百姓的茅草屋。 雨滴在屋檐汇集,一滴滴,敲打着地面,不大一会就敲出小坑,在地面再一次汇集,慢慢的流向更低处,是小河,是大海,或者是在沿途被阳光蒸发。就像人的一生,有的人可以活到老,有的却在中途改了道。 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 月台花榭,琐窗朱户,只有春知处。 碧云冉冉蘅皋暮,彩笔新题断肠句。试问闲愁都几许?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雨是相思季,又是离别愁。 这样的天,很适合一杯茶,一本书,听着雨声,品着茶,看着喜欢的故事,一天也是一生,一生又是一天。 或者是躺在抱窝里,抱着自己喜欢的人,一秒是一辈子,一辈子也是一秒。 如果有兴致的,也可以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当然,首先你要保证你的土房足够的安全。 例如李保国就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人家可是钢筋混凝土建筑,质量保证七十年,可抗十级地震,哪怕是山洪泥石流,李保国的生命也可以得到保证。 月黑风高杀人夜,罪恶往往总是在这样的时间发生,当然选择白天的也有,不过他们的坟头已经长草,例如旺财。 再一次来到李家大宅,没有任何的陌生感,房子还是那座房子,里边的人还是那个人,不同也许只是里面的女性朋友会有所变化,一切如往常。王不死却显的很忐忑,毕竟自己这一次前来,既不是借菜借鸡,也不是来看美女。 他是来报仇的。旺财作为自己的好友,对于它的惨死,王不死很心痛。虽然旺财的作风有点瑕疵,但也罪不至死啊,毕竟都是雄性嘛,都是有需求的,王不死也是可以理解的,“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大明帝国的好干部李保国李里正不也是经常犯这方面的错误嘛,难道只有人能够犯这方面的错误,而狗就不能,狗又不用搞计划生育,我们不能搞‘双边’,戴着有色眼镜看狗。 王不死这一次是来杀狗的,对,没错,杀狗,并不是李家父子这对狗东西,还是那句话罪不至死,狗咬死人是要偿命的,但是人咬死狗偿命的有,但还真不多。狗毕竟是畜生。 虽然不能杀人,但是杀狗总是很合理的,一者,你杀我的狗,我就杀你的狗,也很合理,再者旺财和大黄是夫妻,感情很深,旺财死了,估计大黄也不想独活,自古就有殉葬的传统,这又很合理,所以,王不死就来了。 翻过围墙,李家大宅还如往常一样,灯火通明,听见声响,大黄就从自己三居室里跑了出来,王不死不知道的事,今天李保国把旺财的十三个狗崽子拿到县里买了,买了点药回来,毕竟药神医的药疗效好,但是太贵啊。 大黄还是耷拉着舌头,摇着尾巴,估计也是在等待什么,然而大黄终归失望了,它等的狗儿走了,永远的离开。 王不死毫不犹豫,跑过去,一把掐住了大黄的脖子,对于杀狗,王不死经验还不是很足,王不死这一招属于最不好的方式,对于体力,耐力,反应能力,以及心态都有很高的要求,首先掐住脖子的速度一定要快,因为狗的反应能力很强,稍慢一些就有可能让它逃脱,再一个你要有足够的体力,保证能够掐死它,否则你还是借助一些工具比较好,例如刀子,麻绳,或者是猎枪,刀子,王不死是没有的,猎枪,大明帝国的管控也很强,只有麻绳倒是有,只不过狗的惨叫声会很大,而且速度也很慢。 想要掐死狗,你必须保持掐狗脖子的动作十分钟左右,不然狗是死不彻底的,就像那位牛人说的,给他一个支点,足够长的一根杆子,他就能够撬动地球,狗也是,虽然狗没有撬动地球的能力,但是只要有一口气,还是能够活过来的。 杀狗还要有良好的心态,看着一条生命在自己眼前流逝,那狗祈求的目光,虽然只是畜生,但也需要足够的冷血,或者是深仇大恨,恨得咬牙切齿的那种。否则人总是会心慈手软,要不了狗命。 狗是有生命的物体,不是死物,遇到危险它们会跑,也会反抗,例如王不死掐住了大黄的脖子,虽然大黄不知道王不死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本能让它开始了反抗,狗爪子开始乱刨,王不死不得不很小心的躲着,以免被狗抓到。 李保国今天心情很好,去县里买了点药回来,今晚尝试了一番,果真药效不错。 自己的好友孙四娘上县里领奖去了,据说是因为在孙四娘担任妇女主任这一职务期间,五户村人口零增长,而且还有下降的趋势,县里对五户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很满意,特地准备了一些奖金,为那些辛勤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前线的劳动者们,予以鼓励,希望他们能够在以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新功。 虽然孙四娘不在,但是李里正怎么会缺少女人,村里的留守妇女那么的多,还不是自己打一声招呼就行。 在药力的支持下,第一回合,李保国大胜,女子大败,可是为了李保国能够满意,只能是咬牙坚持,坚持就是胜利,相信自己,我能行。 第二个人回合,开始,女子采取了主动,一味的防守,只能是被动挨打,只有先发制人,才能取得先机。五龙抱柱,轻舔棒棒冰。 李保国只感全身一整很暖,额,老李要得道成仙了。 外面的战斗,还在继续,王不死没想到,大黄的生命力这么强,这么久了,腿还在蹬着,很后悔没有先去借把菜刀。 相对于外面的战斗,屋里的战斗就好多了,没有那么的血腥暴力。女子就像是绣花的少女,温柔而又仔细。 终于李保国忍受不住,夺取了主战场,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真正的战争终于开始,大汗,粗重的喘息,以及一些尖叫。现在的战场比外面的更加的血腥暴力。 战争开始的也快,结束的也快,李保国一哆嗦,嗯,舒服了。 女子站起身,为李保国搽拭干净,就拿着衣服往外走。 “今晚别走了,等会再来一次”,李保国挽留道。 “里正,真的不行,我老公下半夜就能赶回来,知道了不好”。女解释道, “知道了,他能把我怎么着,老子是里正,是他们的父母,老子看上他的女人是然的造化,他敢瞎比比,老子要了他的狗命”,李保国官威十足,有二品尚书的风采。 “哎吆,里正,他怎么敢得罪你老,好了,别生气了,我保证他一走就过来陪你”。女子解释道 “不行,今晚不准走”,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李保国怎么会轻易让女子离开。 女子一边拿着衣服往外走,一边说道:“哎吆,里正,我现在就出去给你找李家妹子去,他老公昨天刚走,家里肯定没人,听说她刚刚跟他老公学了新招式,李家妹子她对象,昨天走的时候,退都软了。李家妹子保证能够让你幸福到老”。 “远水解不了近渴,快点,我们再来一次,完事就让你走”。李保国退让道,没办法,药效又犯了,有些难受。 女子也不愿意,虽说李保国吃了药,效果很好,动作也很猛,只是这持久上就差了很多,基本上也就着急忙慌的来上十几分钟,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还不如自己不吃药的男人,人家一次能够坚持半个多小时,还是经常干活的体力好,够强够持久,哪像李保国,够强,但不够持久。女子被李保国弄得上不上,下不下的,着急回家找自家老公降火,怎么会再留下。急忙往外走。 而李保国自然不想放她离开,于是就追了出来。 终于,有心人天不负,在王不死的坚持下,大黄也不再蹬腿,慢慢的闭上了自己的狗眼,眼角还挂着泪,有不甘,也有不舍,一切尘归尘,土归土,风一过,满世界都是你。 狗刚死,身体的体温还没有变冷,就听到争吵声,要不然做坏事怎么要选择黑灯瞎火的时候呢,这是很有依据的,这也是无数前辈们总结出来的经验。 例如,现在,虽然是月黑风高夜,但是李家大宅灯火通明,电费不要钱,真的是亮如白昼,就连你嘴角几根胡须都能看清,于是王不死悲哀了。 女子停止了挣扎,因为她看到狗窝旁的人,一手提着狗,没有猜错的话,这条狗已经死翘翘了。就像是完事的男人,无精打采的耷拉着。 李保国也停止了拉扯,看着王不死,大叫道:“好啊,王不死,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要了我的狗命”。 王不死很羡慕李保国在这么大的岁数了,尽然眼不花,也没得白内障,竟然认得出自己。 王不死看着李保国,顿时被吸引,只见女子的穿着还是很正常的,山里人最喜欢的花裤衩,估计是动作太急,上身也没来得及穿衣服,就那么露着,看到已经垂到肚脐眼的那东西,王不死想呕,再一次羡慕李保国,有这么好的胃口。 而看到李保国,只见李保国上半身没穿东西,男人嘛,上身没什么好看的,基本上都一样,粉嫩嫩,肉嘟嘟的,不同的是,李保国的上身咬痕比较多,可能是剧情需要。 只是看到李保国的下半身,王不死就脸红了。只见一条丝带,嗯,还是红色的,在自己的重点部位绕了一圈,就跟倭寇的兜裆裤一样,只是颜色不同,不过李保国的小裤裤肯定是自己做的,因为在前侧还有一个洞,只见男性以及雄性动作特有的物体,从那小洞洞里,探出了头,脱帽著帩头。难道因为里正有尿急的习惯,方便上厕所,专门设计的。或者又是角色扮演,倭寇电影上这种场景经常出现。 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此刻王不死心情,只能是敬仰膜拜,对李保国的品味,竖起大拇指--有个性。 不过,王不死已经无暇再对李保国的衣着进行评测,因为李保国拿起一把锄头,就向王不死跑了过来 王不死一不做二不休,背起大黄狗就跑,这一次也没有翻墙的必要。 李保国拿着锄头,在后面边追边骂“王不死,还我狗命来”。 “里正,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王不死”。声音从远处传来,王不死早已经跑远。 /98/98274/27555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