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滴血莲花
书迷正在阅读:穿越成了九公主、我投影了主神轮回者、我在梦里斩神、我要做暴君、修仙:开局五脏被挖,我干掉了满城妖怪、穿书年代文女主她只想貌美如花、文娱:开局拿杨老板小金库搞投资、随身带着传奇世界、魂域游戏、天地任我行之二
叶明植神色冷淡把这些看在眼里。 但看在眼里的,是华丽外表下那自卑的内心,是在幻想的明天,而又无奈的今天。 是用假冒的昂贵西装来装饰自己,以显得自己多么成功,是欢声笑语下的麻木,是每天忙碌生活的假象。 是无数上层努力营造下的未来,是靠着高额借款和透支下自己想象的梦境。 但这些与他没有关系,他没办法改变这个已定的事实,更没办法唤醒这些开始做梦,或者已经沉睡在梦中的人。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富人最大的财富是什么? 很多人会说:健康的身体、年轻漂亮的老婆、花不完的钱、受人敬仰的身份、上有高堂下有孝子,无忧无虑,每天生活在欢声笑语中。 但不是,因为这些,就如同那群正在做梦的人一样,对于有些人是“已定”的事实、 富人最大的财富就是“穷人”,这句话虽然残酷,正因为穷人的数量不断增多,富人的财富才会不断增多。 富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断创造穷人,然后再给这些穷人,充满幻想的明天。 现在清醒的叶明植知道,这群人其实也是他想要的。 如果自己有这样一群无知、充满幻想、自己给自己造梦,并不计代价去实现这个梦的人。 他很快就能赚更多的钱,而且也可以实现帮助他人创业,帮助他人改变自己,帮助他人完成梦想。 是啊,人最可怕的不是躺平,而是持续不断地创造,不断地努力向上爬,不断地想从沼泽中出来。 但这一片沼泽,早已经是尸骨累累,仅有的一根绳子上,所有人都在互相残杀,以保证自己是那个摆脱淤泥的人。 这是一个由无数尸骨变成的化生池,滴血莲花的盛开,是由无数生命作为养分,那诱人的香气再制造幻境,吸引岸上的人不断跳下去,那朵最大的花,早已诞生出无数的莲花,铺满整个池塘。 人间炼狱的惨状,在极致的繁荣下被掩盖,只有少数人能得以见到全貌,而那些以为一窥究竟的人,不过是站在岸边,在特殊的时间,从某一个角度,发现了莲花下的景象。 出水莲花,清新淡雅,不带淤泥,不染尘埃,从地下深层生出的种子,吸收着血池中无数人变成的养分,最终绽放在阳光下,享受着清风细雨、感受着阳光普照。 欲界众生只能远望。 正如陶渊明所说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出淤泥而不染:不过是以他人为代价,成就己身,从淤泥中出来的人,早已看透世间,自然不染尘埃,凌云飞渡终成正果。 濯清涟而不妖:他们是别人撒下的种子,在细心呵护下成长,他们的工作,只是在养分供给下不断长大,莲根深入绽放出自己的颜色,用以培育下一代。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它们从生长开始,就是在不断获取,从地狱中发芽,在尸山血海的欲界成长,最后在无欲界绽放。 这个过程要经历残酷的现实、无情的收割,心中自然已空,又何须为他人而折腰,又怎能生出其他的枝叶和允许他人攀附。 而香远益清,亭亭净植:众人只会在意他成功的那一刻,从它们被种下后对它的关注,只有最终能否盛开,而怎么盛开并不重要,自身的香气足以掩盖淤泥下的腥臭。 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这朵清新淡雅的莲花,对于大众早已变成血海红莲,这是在八寒地狱中,那些因寒苦增极,皮肉冻裂,全身变红的受罪人。 众生因共业在寒冰地狱忍受寒冷、更要忍受烈火的灼烧。 叶明植沉思良久,此事也让他心生感悟,人生的成长在不断经历中寻找,他现在的心性,与几分钟前截然不同,神情也变得不同,但众人没人察觉到。 叶明植和胡波对视一眼后,胡波开口问道:“叶总觉得怎么样”。 叶明植回过神说:“盛世繁华”。 胡波有些不解地问:“繁华之后呢”。 叶明植说道:“繁华过后,鲜花盛开,绽放诱人的香气,让人不得不驻足观看抑或....”。 叶明植没有再说了,“抑或陷入淤泥中去摘那朵花”。 其他人只觉得这几句话挺有意思,以为是在夸赞他们的未来,纷纷附和,只有屋内一个人走了出来。 他看向叶明植说道:“意识和形态是有区别的”。 叶明植看着出现在眼前这人,年过五十头发虚白,身着朴素,戴着眼镜,一副教授做派,但没错他确实是厦门大学的哲学系教授,司马哲。 叶明植说道:“意识的不同,取决于先天生存环境,形态的不同,来源于后天的生长”。 “哦?”。 司马哲看着眼前这位年轻人,他给出的回答很意外。 世人常说,先天的形态是无法改变的,而后天的发展,是可以随着个人而变化,他却给出了一个相反的回答。 司马哲说道:“你说说看”。 叶明植回答:“先天因素的形成,是带有长久积累下的记忆和已定事实所造成的”。 “而后天的形态发展是由其本身所定”。 “先天的形成,决定了他的种子生长的位置、吸收的养分、成长的速度和成就的高度”。 “后天的形态,只不过定下他以什么方式展现人间”。 叶明植说完后,看着眼前的人,也看了看屋内其他人。 所有人沉默不语,在思考这句话真正的含义。 而司马哲教授和胡波听懂叶明植所指,担心再说下去,会让他人产生不必要的想法,也没有多说。 但人群中有一个人“狼眼”放光,看着叶明植,这人正是吴浩。 在吴浩心中,这个所谓的完美事业,早就腐朽不堪,不过是靠下面的人,来维持上面的利益。 他想走,但不甘心花了几万块钱什么都没有,更不甘心,因为在校内拉人被学校开除。 这个事业曾经让他满腔热血,现在让他痛苦不堪,如今看到叶明植。 他觉得眼前这个人,比这些完美的双金砖还要靠谱,他在想如何去跟着他干。 当然抱有这个想法的不仅仅是吴浩,还有其他人,那些清楚自己真正情况的人。 胡波说道:“艾文,你作首诗来迎接下叶总,欢迎他加入我们大家庭”。 通过与叶明植的交流中,可以看出他的深浅,见面之前周祥林便已经告诉他,叶明植开着是最新款路虎揽胜。 在旁敲侧击的交流下,知道了他现在开酒庄,市场做得还行。 胡波在心里暗道:“有钱、有能力、形象好、口才好、有自己的生意,这种人过来跟他做直销,他相信通过他,每年最起码能多赚几百万,如果自己处理得当,让他直接投入上百万,也并非没有可能。” 艾文说道:“那我就现场作一首,来欢迎叶总”。 这个艾文是他们这里的才子,口才好,出口成章,在商务场合胡波都会带着他参加。 艾文沉思片刻:“恰好梅花今已开,友人午后香山来,且将诗句添成菜,老酒三杯也快哉”。 艾文说完掌声响起,胡波脸上露出了得意地笑,似乎让他很有面子。 叶明植看着这艾文,个子不高瘦瘦的,声音挺大,尤其配合着麦克风,震得耳朵嗡嗡直响。 胡波说道:“叶总,今天难得高兴你也来一个”。 他想叶明植二十多岁,就算生意做得好,但文化不一定高,尤其是得知连高中都没上过,想着是不是借此打压下,让他知道想赚钱就要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