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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青春校园。温馨甜蜜】 他是一只小老鼠,爱上王子演奏的美妙小提琴音, 他是一只小老鼠,而尼思是星星,他永远无法站在他身旁, 他是一只小老鼠,胆小得只敢偷偷写信、描绘他的身影…… 乌韋作梦都没想到,自己暗恋的尼思会通缉寻找他, 更没想到,他只是送酒醉的尼思回家,真相就被揭穿…… 他画满尼思身影(包括裸体)的素描本被本人看光光! 死了,他一定会被移送法办,不可能有意外…… 不料,尼思果然是气度不凡的王子, 不只没跟他计较,还依然把他当朋友, 这对他而言已是天大幸运,与其告白破坏关系, 他宁愿把爱情藏在心底,当尼思的好友保护他, 所以,为了不让尼思被扯进酒馆里酒客的赌局,夺走亲吻, 得付出自己初吻被夺走的代价也无所谓(咬牙)! 可奇怪的是,一向温和的尼思居然因此生气, 甚至还……吻了他又说喜欢他?! …… 第一章 乌韋写了一封信,偷偷寄给住在对面公寓三楼的尼思·劳尔夫。 其实他们两人根本不认识。正确来说,乌韋知道尼思,但尼思不知道乌韋。 尼思·劳尔夫在学校是个有名人,没人不知道他,出生贵族,家里有钱,又很有才华,在他主修的音乐范畴里是数一数二的天才,学院教授的赞赏、外头乐团的邀约、同学之间的流言。 尼思·劳尔夫,是名字,也是个品牌,他是被捧得高高在上的风云人物。 住在对面的乌韋看过他几次,对他印象不深,样貌干净俊朗,身材颀长,体型高瘦,对于艺术系、追求肌肉力与美的乌韋来说,尼思看起来普普通通。 但不可否认,尼思举止之间确实有着自然流露的高尚气质,贵族般的绅士。 乌韋对于尼思,没什麽特别的喜恶,只觉得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当然这些都是三天前的想法。 三天前,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光临乌韋打工的酒馆,将整个二楼都包下来,尼思就在人群之中。乌韋帮他们送酒,听见人们热烈讨论公演的成功,他才知道原来是尼思在外参予乐团的庆功宴。 他们吵得整个屋顶都要炸开,老板几度派他上楼劝说,但一群醉鬼谁会理你,哪听得进劝说,乌韋被刁难好一阵子,站在二楼走也不是、进也不是。 「不好意思,请你们音量小声点──」 乌韋的声音被彻底忽视,室内依旧如此吵杂,谁在跟谁说话都搞不清楚了。 尼思看不下去,站起身,拿出自己的小提琴,开始演奏。 一曲萨拉沙泰的流浪者之歌,第一个音落下,所有人的声音纷纷停止,等到第一小节结束,二楼仅剩下小提琴的声音。 充满哀愁与戏剧性的流浪者之歌,牵引着听众的情绪,低落忧郁,突然节奏一改,变得轻快利落起来,双手并用的拨奏,令人眼花撩乱,却保持音乐的节奏。 乌韋第一次听尼思的音乐,那麽近的距离,尼思与他不过三步之遥,他的心脏随着对方的音乐逐渐加快,空气中好像有什麽迸发出来。 一楼的客人听见音乐声,好奇得陆续上楼探看,在音乐结束候,用力鼓掌,大喊安可。 乌韋愣在原地,久久不能自己,他太震撼了。 就连不懂音乐的他都被尼思的音乐触发,他好想快点回家,快点拿笔画画。 尼思望向吆喝鼓噪的群众,露出困扰的表情,他原意只是想让大伙安静下来,结果却搞得二楼更加热闹喧哗了。 盛情难却,尼思只好再演奏一首。 乌韋被老板叫回一楼,算算时间差不多得喊最候一杯,他与几个服务生在酒馆大喊,提醒大家该准备走人。 客人陆陆续续离开,乌韋打扫二楼时,擦着所有桌子,他好像还能听见刚才小提琴的音乐,馀音绕梁。 那天乌韋回去,执笔将当时涌现的画面画出来,但怎样画都不满意,他脑子里明明有那麽多的情绪,却无法好好表达出来,抑郁得他连续失眠两天。 期间,他画了一张铅笔素描,画面是尼思拉着小提琴的模样,他修长的手指,半闭双眼,平视手上的小提琴,优雅而高傲。 他用眼睛,用画笔,将那天的画面记录下来。尽管如此,图画依旧无法表达他内心的澎湃。 所以他决定写一封信给尼思。 下笔时百般纠结,他不知道该写些什麽才好,他想告诉尼思他对他的音乐的想法,但他不懂太高尚的措词,应该要用像绅士般的词语向他表达。 只是他这辈子从没当过绅士。 当怪胎到是很有经验。 艺术家,哪个不是怪胎呢! 乌韋折好信纸,装进信封袋,封好。 那天晚上,打工完回去,乌韋揣着信偷偷走到对面公寓,左顾右盼,确认四下无人,将信塞进尼思的公寓信箱。 是的,他连尼思住几楼都打听好了,班上不缺尼思的粉丝,对于尼思的一举一动掌握,就像报章杂志狗仔队对名流般无孔不入、无所不知。 乌韋投完信,心里很忐忑不安,又失眠一晚。他所居住的房间可以看见对面公寓的动静,他就盯着外头一整晚,等着尼思一觉睡醒、外出时发现信件的反应。 大约六点,他看见尼思出门,穿着休闲运动衣,绕着街道开始慢跑。乌韋以为他会先看信箱,结果没有,有些失望。继续等待,视线一路追随尼思,直到看不见人为止。 尼思的晨跑大约三十分钟,乌韋看见他回来,心里不禁又雀跃起来,尼思进公寓前查看信箱,低着头一封一封信的查看,进入公寓。 因为尼思背对着,所以乌韋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一想到信已经拿在尼斯手上,就已经感到满足。 他躺倒床上,心满意足,终于能闭上眼睛好好休息。 他盘算着,今天索性翘课,反正他也没有作品可以交给教授,晚上五点起来,吃完晚餐就去酒馆打工。 下午五点半,乌韋比原本预定时间晚半小时醒来,但时间是充裕的,脱下睡衣,换上外出服,当他离开公寓时,发现对面公寓有工人坐在梯子上,对着墙角不知道在装修什麽。 乌韋没多在意,等到他结束打工,回公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