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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声无息的。 毕竟那时候向晓久和宫九两个聊得正投入。 然而公孙兰还是很烦。 没看到仇人的血。 甚至随便什么人的血都没能见着。 这对于习惯于月圆之夜总能顺利找到乐子的她来说,可真心煎熬极了。 偏偏公孙兰又还不敢不熬着。 能把上官飞燕压在牢里,还把她的糖炒栗子真给当成小甜嘴吃了…… 公孙兰逃得顺顺当当,却偏偏提心吊胆。 毕竟实在难以相信那么两个人,会真的任由一个卖给他们毒栗子的人逃脱。 公孙兰更倾向那两人是存心叫她逃,就为着放长线、钓大鱼。 是为了彻底挖出熊姥姥背后的势力? 还是早已经看清了熊姥姥的真相,这一回是为了将红鞋子一网打尽? 公孙兰忐忑不安。 公孙兰不愿把危险带给其他姐妹们。 可公孙兰也不愿意为了姐妹们的安危就自己去死。 正如公孙兰会去劫狱,却又会在发现点子扎手的时候逃得毫不犹豫一般。 能当红鞋子的大姐,少不得要有点儿担事的魄力和挑头的义气。 毕竟不只兄弟如手足,姐妹之间,也当如是。 但这些年红鞋子的姐妹换了好几茬儿,大姐却依然只有一位公孙大娘,也足够说明,公孙兰纵非壮士,也不缺断腕的决然。 公孙兰这一回,就又做足了断腕的决心。 古大大的原着把红鞋子的女人写得挺好,公孙大娘更是美如画,然而我最烦她。一窝子毒蛇,公孙大娘又是最毒的那一个。 看那一篇的时候,因为讨厌熊姥姥,连陆小凤也一并烦上了。 第二十三章 公孙兰逃得十分狼狈。 向晓久这会子的心情也算不上好。 但与烦躁恐慌无关。 纯粹就是恶心的。 熊姥姥一个化名的战绩就够恶心人了, 便是宫九没仔细说女屠户等的“丰功伟绩”,只一句“手底下的人命绝对不比熊姥姥的少,不过手段各不相同罢了”就足以说明问题。 向晓久听到这里,就对公孙兰恶心得够呛。 说起来,他的那个大唐,也不是没有手底下人命数都数不清的家伙。 可人家杀的是什么人,熊姥姥之流杀的又都是什么人哪? 饶是以向晓久的见识,也都不曾遇着公孙兰这么恶心人的玩意。 偏偏这么恶心人的玩意儿还不只一个,而是一群。 一群穿红鞋子的女人。 虽说不是个个都有着公孙兰那样一到月圆之夜就要出来杀人的怪癖,却也都将公孙兰那种滥杀无辜的做派学得挺好的。 单个拧出来的话,恶心程度都不及公孙兰。 可整体威力的话,那真就足够向晓久捏着珍藏在荷包里、都舍不得吃的正宗瞎眼鸡版栗子都吃不下去啦! 向晓久以为这就已经是公孙兰能让他恶心的极致了。 结果还不是! 更恶心的还在后头。 那么一个玩意儿,居然也敢自称“公孙大娘”! 居然也敢四处宣扬她是初唐教坊中第一名人公孙大娘的后代?! 向晓久能不恶心死吗? 哪怕再清楚不过这里的大唐并不是自己的那个大唐, 但就像太宗皇帝始终都是太宗皇帝,能量等级降低的世界也并没有降低他的英明与豪气一般, 向晓久也相信,这里的公孙大娘,也一定是个不逊色于自家大唐那个公孙大娘的奇女子。 而在向晓久的大唐,那个公孙大娘是怎样一种奇法? 公孙大娘的传人又该是怎样一种品性? 不说别的,只说公孙大娘传下的七秀坊。 太平盛世里头,七秀坊弟子们那股子高傲贞烈劲儿且还不值一提。 却说当日曹将军率麾下将士,十分艰难才守住了潼关,连向晓久这么个平时只管嘴炮、最懒得厮杀的都杀红了眼, 结果一转头,就因着以丹陛之上那位为首的不靠谱集团连番作死,叫安史叛军从另一处直入关内,杀向长安洛阳的时候, 七秀坊的坊主直接一把火将七秀坊烧了个干净,带着坊中弟子,奔赴前线御敌…… 那才叫来如雷霆收震怒呢! 虽说最终守住了长安洛阳,没叫安史叛军更进一步,后来更是打了出去,将原本被安史诸贼控制的安西都护诸府也彻底打下来了…… 单只是七秀坊的弟子们流的血,也足够染红西湖水了罢。 至于死了多少人,因为七秀坊始终不肯对外公布,外界也算不清。 只知道战后七秀坊重建,一开始竟是连表演人手都相当紧张的。 一直到向晓久最后一次去西湖畔,战后新收的那一批弟子有几个能出外坊了,才算好了一点儿。 但纵然是遭受如此磨难,七秀坊的弟子却还是那般脾气。 行走江湖时没丧失救援弱小,尤其是落难女子的侠气。 薪火传承之时,也从来没断了举派奔赴国难、纵使可能满门断绝也在所不惜的豪气。 这种豪气或许会叫七秀坊的传承更多几分艰难。 可也叫公孙大娘的传承但凡存继一日,就都是不输男人的巾帼。 如此,真无愧于“晚有弟子传芬芳”。 公孙兰? 啊呸! 那都是个什么玩意啊! 只用恶心形容她, 绝对不是向晓久觉得“恶心”两字就足以形容这么个玩意, 纯粹是自身文化水平有限,一时没找到更合适的形容词而已。 就因此,向晓久却也改了主意。 原先基于公孙兰的危险性,向晓久是以当场格杀为第一行动目标的。 司法程序很重要,但即使是被向晓久折腾出似是而非三权分立、君主立宪的那个大唐,也还没奢侈到拿办案人员和无辜百姓的姓名,去换取程序公正的程度。 向晓久在好些年前,就有便宜行事之权。 像是刚开始,还没搞清楚自己身在何方的时候,对着沙匪也没客气过。 哦,那份权力到了这儿不好使,不过宫九这个太平王世子总还是好使的。 又有熊姥姥的糖炒栗子是真真切切吃了一竹篮子,也不用担心误判误杀导致之类的。 基于此,向晓久一开始根本没准备要捉拿公孙兰。 当然,如果毫不费力就能捉拿也不是非要杀,可但凡稍微费劲点儿的,那还是先杀了再说吧。 省得有个万一给逃掉了,又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 不过在得知公孙兰竟是打着公孙大娘后人的旗号,向晓久就改了主意。 必要时杀还是要杀的,还是那句话,没得伤了更多办案人员和无辜百姓的性命。 只但凡有可能,哪怕稍微费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