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6
书迷正在阅读:洞仙歌、过分着迷、卿卿子衿、我靠睡觉躺赢惊悚游戏、银河归途、快穿之反派拯救计划、青桃(H)、矮行星亲吻耳朵、当了顾总的情人后我跑路了、欲灵天下
可拿捏处…… 但真要用也不难,回头只叫那三娘看着她。” 三娘自从阴差阳错查明白自家父兄之死和“大姐”公孙兰的关系之后,堪称性格大变。 日常还是连喝口水都慢吞吞的超级慢性子,触及到敏感点的时候却很积极。 其中一个敏感点,公孙兰已经死了。 话说三娘对这位“大姐”也是着实的情深义重, 不只在她生前拼着一起坐囚车、一起享受“热情”也要给她“周到照顾”, 就是在最后的最后,公孙兰斩首示众只有,三娘也给了这位“大姐”最有的体贴。 “虽说是冒认,并非真正公孙氏后人,可我这姐姐那么个性子,竟肯为了冒认这么位祖宗,衣着武器都要照着正史野史里头的公孙大娘模样来,也着实是仰慕得很了……” 三娘叹息着轻轻抹去眼角一滴泪的模样, 据说也是引发百姓从怒斥“红鞋子都是群该死的毒妇” 向“公孙兰不是好人,但红鞋子其他女子都不知道她那许多化名,好像也就只是抱团取暖煤抱对人,实在倒霉了点” 的转变。 然后似乎谁也没有觉得三娘关于将公孙兰的尸首活化,并且将无头尸骨烧成的骨灰洒在小金山、唯有首级烧出的是埋入敕造公孙氏故居门前路基之下的做法,有什么不对的。 三娘也就在达成叫公孙兰尸首永分离 挫骨扬灰的成就之后,将这个敏感点彻底放开。 但三娘还有另一个执念。 公孙兰死了,她的父兄却依然是香火断绝的命。 三娘原本从来没想过要嫁人,也没想过要孩子。 她现在也并没有想着嫁人,却开始想要个孩子了。 “她原本想用除了红鞋子之外的其他消息,换我允她缓死两年,就是想要生下个孩子、继承她父兄的姓氏…… 不过她原就罪不至死。” 宫九说到这里,忽见向晓久不小心在嘴角沾了些许点心屑。 心跳得其实有点快,面上却学着向晓久之前的自然而然,伸出手抹下那点碎屑,然后往自己嘴里一抿。 红豆糕的一点点碎屑,滋味自然和柚子汁大不相同。 却又是一样的甜。 宫九的动作让向晓久顿了一下,又拿起一块红豆糕。 没特意在嘴角留碎屑,他只是咬了半块之后,将剩下的半块喂到宫九嘴边,又不小心将手指伸得长了点、叫宫九一并含进去罢了。 这两人在还没捅破窗户纸的时候就酷爱在互聊的时候互撩,但互撩却从不会影响他们互聊。 如今不只捅破窗户纸,连纳采问名等等都跟着向晓久的下聘一并算是走完程序了。 自然更加不会有什么影响。 向晓久将指尖从宫九嘴里抽出来的动作特别慢,说话的语速却和平常无异: “那三娘不在乎什么女子权力,只要没冒犯到她头上。 要是她父兄还在的话,她绝对又是一个要求嫂子三从四德以夫为天,还顺带教着侄女在家从父、就是嫁出去了没有父亲撑腰就什么也不是的货…… 哦,也许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太符合女子传统美德真理的,她绝对还要教侄女遵循‘人尽可夫而父仅一人’、而十足唾弃‘出嫁从夫’的……” 说起来,在此间这般世道、如此风俗之下,三娘能有那样的父兄确实极有福气。 要不是公孙兰非要将人家的好心安慰听成唱反调的嘲讽,还非要拿那十多条人命去换自己一份得意一份开心, 三娘有那样父兄护持,只怕一辈子都只是一位有福气的乡野妇人。 可惜偏又那么巧,撞上公孙兰。 更可惜的是,这种太有父兄缘福的,要叫她决心反抗父权的意识,也实在太难了。 尤其是在她父亲已死的情况下。 活人很难争得过死人这一定律,并不只存在于男女情爱关系之中。 向晓久琢磨着要怎么让三娘觉醒起来,也能更好得去引导别人。 宫九却完全不认为还需要费这个心: “她自己怎么想的有什么关系? 只要她对着需要引导的人时,能做出合适的样子就足够了。” 三娘极擅演戏,哪怕在影后充盈的红鞋子里头,她在公孙兰事件中,爆发出来的演技也是极其难得的。 宫九要的也是她的演技。 无所谓她心里到底怎么想。 只要看起来是那么回事,并且能演出足够的感染力就行。 “如果可能,我也想要精益求精。奈何人才难寻,也只好将就些了。” 宫九对此倒是习以为常了。 毕竟他手底下人,就没有一个是真的达到标准线以上的。 不也一样将就着建立起那么一股势力了吗? 所谓知人善任,就在乎能将原本不怎样样的人,放到最合适的位置上,叫他发挥出连他自己都不敢想的效果。 向晓久点点头, 他没宫九那份知人善任的本事,却比宫九更多几分期待: “她先用演技引导别人,别人的觉醒也很可能反过来影响她,让她最终将演戏变成真正的觉醒。” “人未必都以群分,可群体思维确实是会影响个体习性的。” 向晓久对此可谓深有体会。 原先的向晓久是个怎样的人呢? 哪怕没有任何记忆,但刚给曹将军救起来的那两年, 向晓久就是个习惯于路见不平时每每心有戚戚、却甚少有所行动的人。 无论遇上的是抢劫、还是杀人,向晓久更习惯找衙役处理。 哦,当然,如果遇上的是小孩儿走失、老人跌倒之类的,向晓久倒是能毫不迟疑地将善心化作行动。 但早在遇上宫九之前,向晓久就已经成了一个即使被自己救下来的人坑了很多次、其中甚至还有牡丹那样的奇葩,却也还是坚持该报复的报复回去、该收拾的收拾干净之后,下次遇上需要帮助的人,依然伸出手去的“傻子”了。 虽然这个“傻子”在救人方面,甚至比严守纪律的天策将士还要更加不羁一些。 向晓久甚至干过在征伐回收各都护府辖区时,救治一看就不是唐人的妇幼,结果给人洒了一把毒的蠢事。 更蠢的是,下一回,只要救助不予任务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他还是继续救下去。 哪怕被继续撒毒粉、插匕首。 算起来,不过十来年功夫,向晓久为什么能变化如此之大? 大到甚至能改变他纵使失忆后,也依然铭刻于心的行为方式的地步? 因为他有幸被收留在天策府。 因为他练武的天赋不算绝佳、却也挺好, 慢慢地就从只能在扶老婆婆之类的小事上保证自身安全, 发展到即使去阻止抢劫的歹徒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