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元情节背景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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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笔记引所载,嘉靖中,瑞州府有蓝道婆者,身具阴阳二体,无髭须,因束足为女形,专习女红,极其工巧。大族多延为女师,教习刺绣织纴之类。即与女子昕夕同寝处,初不甚觉,至午夜阳道乃见,因与淫乱。后至一家,女徒伴宿,蓝婆求奸,女子不从,寻与父母语其故。因令老妪试之,果然。首于官,捕至讯实,以巨枷遍游市里。女子曾失身者缢死甚众,道婆仍杖死。所以人家三姑六婆不许入门,以此。 同时还有记载彭节斋为江西经略使。有人招一尼。教女刺绣。女忽有娠。父母究问。云是尼也。告官屡验。皆是女形。有人教以猪脂油涂其阴。令犬舐之。已而阴中果露男形。再舐。阳物顿出。彭判是为妖物。奏闻斩之。 * 转胎丸,用来改变胎儿性别的药丸,由于其含有大量雄激素,孕期服用后可能一定程度改变胎儿的体表性症,造成双性人的特征,但并不会生出睾丸之类的男性生殖器官,也不会真正改变胎儿的性别,同时对孕妇和胎儿都会造成很大的损害。 本章情节根据剧情需求对两者进行了一定的结合跟夸张,事实上服用转胎丸并不会真的扭转性别,即便表现为双性人性征,但如果生理性别为女,体表表现出的男性性征,也不会具有生殖能力,这一点上情节并不完全科学,特此说明,请勿代入现实。